2)回火过程的组织变化。回火过程的组织变化分为以下四个阶段:
①第一阶段(室温〜250℃)。马氏体中的过饱和碳原子析出,形成亚稳的碳化物FexC9,得到回火马氏体组织。
②第二阶段(230〜280℃)。马氏体继续分解,同时残留奥氏体转变为过饱和固溶体与碳化物,得到回火马氏体组织。
③第三阶段(260〜360℃)。马氏体继续分解,碳原子继续析出使过饱和α固溶体转变为铁素体;回火马氏体中的FexC转变为稳定的粒状渗碳体,得到铁素体和极细渗碳体的机械混合物,即回火
3)回火的种类及其应用
①低温回火(150〜250℃)。目的是降低淬火应力,减少脆性,获得回火马氏体组织,保持钢淬火后的高硬度、强度和耐磨性。低温回火一般用来处理要求高硬度和髙耐磨性的工件,如刀具、量具、滚动轴承和渗碳件等。回火后的硬度为58〜64HRC。
②中温回火(350〜500*C)。目的是获得回火托氏体,具备高的弹性极限、屈服强度,保持一定的韧性和塑性。主要用于各种弹簧,锻模、压铸模等模具。回火后的硬度为35〜45HRC。
③高温回火(500〜650℃)。目的是得到回火索氏体组织,使其具备良好的综合力学性能(较高的强度、塑性、韧性)。—般把淬火加高温回火的热处理称为“调质处理”。适用于各种重要的结构零件,特别是在交变负荷下工作的各种连接件和传动结构件,如连杆、螺栓、齿轮及轴类。回火后的硬度为25〜35HRC。
4)回火脆性。有些钢在250〜400℃和450〜650℃的范围内回火时,其冲击韧度比在较低温度回火时还显著下降,这种脆化现象称为回火脆性。在250〜400℃第一类回火时出现的脆性称为第一类回火脆性,又叫低温回火脆性;而在450〜 650℃第一类温度范围内回火时出现的脆性称为第二类回火脆性,也叫髙温回火脆性。为防止第一类回火脆性,通常的办法是避免在脆化温度范围内回火;防止第二类回火脆性的方法是加热后快冷。
更多法兰锻件资讯,就上法兰锻件网